陕师院质评函〔2019〕9号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深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实现“以评促教”,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现将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及对象
1.评教主体: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第16-17周)。
三、组织实施
1.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的具体安排,组织本院全体本科生利用我校新版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对所开设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工作以匿名的方式进行评价。
2.学生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务处主页进入新版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用自己的学号、密码登录进行评教。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客观、公正的评教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二级学院要把学生评教纳入到正常的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学生参与教学评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2.精心组织。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正确引导学生进行评教。学生每评价完一门课程后进行保存,当所有课程评价完毕后进行提交。
3.客观公正。评教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参加评教的学生必须单独完成评教任务,不能拒评、代评。
4.结果使用。评教结果将进行全校通报,并按教师所属学院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供教师教学评价参考。没有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5.评教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监控科。
联系人:罗小娥,刘谨;联系电话:81530158。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