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迎接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是我校“十三五”时期确定的两大历史任务之一,也是我校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一场“国考”,事关学校生存发展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2018年1月,教育部对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部分调整。为了帮助各院(系)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教育部新修订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推进院(系)评建工作深入开展,校评建领导小组决定对修订后的评估指标体系和院(系)支撑材料目录进行解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7月4日(周三)下午14:30,行政楼第五会议室(五楼)
二、主持人
副校长相艳教授
三、参加人
校领导、各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教研室主任、评建秘书
四、注意事项
1.各院(系)须在7月4日上午11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校评建办(行政楼326室)。
2.因故不能参会的人员须以院(系)为单位,集体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报请校领导批准后,交评建办备案。
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会场签到并领取会议材料,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联系人:李平(行政楼326办公室)电话:81530225)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