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党〔2016〕33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党委2016年6月2日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6年6月8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建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战略主题,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转型发展,坚持特色发展,主动适应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新要求。
2.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建工作原则,突出“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分解指标、分类建设”的工作思路,强化内涵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评建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政策与文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及其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2.学校相关文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章程》(陕教政〔2014〕30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2013-2023年)》(陕师院党〔2014〕5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陕师院党〔2014〕37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向应用技术类型院校转型发展试点项目工作方案》(陕师院字〔2014〕32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
二、评建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评建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通过评建工作,实现“四个促进”,即“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达到“三个基本”,即“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体现“两个突出”,即“突出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构建并逐步完善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目标
1.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
通过评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明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促进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品德优、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善创业”的应用型人才,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生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为建设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2.加快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确保办学条件合格达标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与办学定位、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相适应的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校舍、运动场所及设施、实验室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校园网及网络资源等教学条件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学校的各项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合格评估标准。
3.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培养体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完善以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的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与理论教学体系紧密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大实践教学投入,加强面向地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色产业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4.规范教学管理,构建并完善学校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管理制度落实力度,建立和完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教学管理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建立学校常态监测机制和内部评估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主发展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促使教学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和不断提高。
三、评建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付建成、王志刚
常务副组长:相 艳
副 组 长:朱选朝、王 凯、栾高明、文 明、刘宏佺、唐 宏、雷重浩
成 员: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学生处)、机关党委、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招就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发展规划处、工会、团委、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教师培训部、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校园长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各院(系)院长(系主任)
2.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教学工作合格评建领导工作。
(2)负责教学工作合格评建总体筹划、组织和协调。
(3)研究解决评建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指导思想的确定。
(5)主持撰写和审议上报教育部的有关报告。
(6)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领导、组织及协调工作。
(7)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的统筹与协调工作,主持撰写和审议质量报告及报告的发布工作等。
(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办公室(简称“评建办”)
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1.人员组成
主 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处长
副主任:党政办、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公室、学工部(学生处)、宣传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人事处、国资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团委、图书馆等单位副处级干部
联络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评估科及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科员
2.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教学评建的具体工作,处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日常事务,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组工作会议,协调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制定评建工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评建指标体系的任务分解和具体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指标建设组、各院(系)、各部门开展自评自建工作;负责组织检查评建工作中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年终评建检查验收与总结工作,做好阶段性总结与年度总结,对各单位、各专项组自评结论及整改意见及时进行反馈。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校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质量报告发布工作。组织完成各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并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工作,负责全校办学状态重要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完成《学校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组织完成各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
(4)组织自评报告、汇报材料撰写工作。组织和督促各院(系)、各部门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撰写;负责起草、撰写学校自评报告、校长报告等汇报材料。
(5)负责校级评建档案材料建设工作。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指标体系及合格标准,制定支撑材料目录和各种材料整理的规范要求;指导、检查各单位评建材料的整理、建设;负责学校评估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计划、方案、数据和总结等各类资料立卷归档。
(6)负责编发有关评建工作的宣传材料、报道和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学校评建专题网站建设与维护。
(7)积极开展对外考察、联络和对内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学校整体评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8)完成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专家组
1.人员组成
专家组成员由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聘任,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外教育专家、学科专家和评估专家5-7人组成。
专家组成员应在省内高校有一定声誉及名望,熟悉高等教育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共事精神,健康状况能适应工作需要。
2.专家组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校开展的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及专项教学评建等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并提出工作建议。
(2)认真完成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评建验收及检查工作。按照评估验收计划及分工,参加评估汇报会议,听取被评单位和学校评建工作汇报,进行实地考察、材料审阅、听课、访谈、召开师生座谈会,与组内成员协同工作,完成对教学工作的全面考察,参加专家意见反馈会,与被评院(系)和部门进行反馈交流。
(3)遵守专家工作规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工作全面、真实、符合学校实际。
(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专项组(简称专项组)
下设8个专项组,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一级指标设立7个指标建设专项组和1个督查组。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指标建设专项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朱选朝、文 明
组 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人事处、审计处、基建处、招就处、发展规划处、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教师培训部、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校园长培训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院长(系主任)
秘 书:党政办副主任
(2)工作职责
①根据学校党政确定的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制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分析总结。
②负责学校办学特色的培育工作,做好办学特色与亮点的分析总结。
③负责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理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工作。
④制定、完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⑤制定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断强化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能力及意识,分析并总结其成效。
⑥负责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的制定,对培养效果进行分析。
⑦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与企(事)业或行业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工作,并分析总结其成效。
⑧负责“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一级评建指标任务的统筹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撰写、修改所负责一级指标的分析材料及自评报告。
⑨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评建、支撑材料、备查材料和相关原始档案材料建设。
2.教师队伍指标建设专项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王志刚、刘宏佺
组 长:人事处处长
成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学工部(学生处)、工会、团委、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院长(系主任)
秘 书:人事处副处长
(2)工作职责
①制定、完善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及有关措施。
②负责师资队伍数量、结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生师比、学科专业分布状况统计分析。
③落实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规划,做好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确保教师队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学校生师比、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比例达到国家办学要求;确保90%以上在编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整体素质能满足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④负责统计、分析主讲教师和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
⑤加强师德水平建设,确保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教书育人、从严执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学校师德状况进行分析及总结。
⑥制定教师授课规范,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确保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总体上能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⑦不断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开展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选聘与管理工作;制定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提高的措施,并分析其效果;制定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应用能力(含教师专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的政策和措施,对其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制定青年教师培训、专业发展的规划、措施,并分析实效。
⑧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一级评建指标任务的统筹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撰写、修改所负责一级指标的分析材料及自评报告。
⑨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教师队伍评建、支撑材料、备查材料和相关原始档案材料建设。
3.教学条件与利用指标建设专项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朱选朝、唐 宏、雷重浩
组 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成 员:教务处、财务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团委、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负责人及体育系主任
秘 书: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2)工作职责
①制定、完善学校基本教学设施建设规划、计划、措施及各项管理制度。
②负责学校土地、教学行政用房、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学生宿舍、食堂、活动场所等基本设施的建设与利用,并做好上述各类相关数据的统计及利用率分析。
③负责教学仪器设备建设、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的统计分析,确保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
④负责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的建设,确保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及较高的利用率。
⑤负责学校图书资料的建设和利用,确保生均藏书量和生均年进书量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图书资料(含电子类图书)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并对图书资料利用率进行统计分析;完善图书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建设,不断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
⑥负责校园网及网络资源建设,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其在教学中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
⑦确保生均行政用房面积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确保教室、实验室、实习场所和附属用房面积以及其他相关校舍基本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利用率较高;确保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及相关设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校园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⑧制定完善学校各项教学经费投入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及管理制度;负责教学投入的年度预算、决算;负责教学经费各项数据的统计。
⑨负责各项教学经费的筹措与投入,对各年度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进行分析,确保各年度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负责各项教学经费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设立各院(系)及各部门评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⑩确保学校接受教育部评估时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比例达到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⑪负责“教学条件与利用”一级评建指标任务的统筹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撰写、修改所负责一级指标的分析材料及自评报告。
⑫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教学条件与利用评建、支撑材料、备查材料和相关原始档案材料建设。
4.专业与课程建设指标建设专项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相 艳
组 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学工部(学生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系主任)
秘 书:教务处副处长
(2)工作职责
①制定与完善专业设置标准、专业建设规划;分析学科专业结构与教育及区域支柱产业结构吻合度;负责特色专业、重点专业、新办专业建设。
②制订、修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重视教师教育专业的“师范性”建设和专项管理;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科学合理的培养应用型人才课程体系,统计实践教学学分(学时)所占比例,确保人文社科类专业和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达到合格标准,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分析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效果。
③制定、完善课程建设规划、标准及措施,并分析其成效;统计、分析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和学生需求开设的选修课数量及效果;统计分析教学大纲、教学规范执行情况;分析教学内容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反映本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情况;分析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建设情况;开展教材建设、教材选用和质量监控制度建设;负责多媒体课件、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和使用效果分析。
④负责“本科教学工程”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分析“本科教学工程”成果对教学的支撑效果;制定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方法改革的政策与措施;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师能够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案例式等教学,课程考核方式科学多样;进行教学方法与学习评价工作效果分析。
⑤负责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制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制定各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
⑥加强实验教学建设,确保实验教学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确保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开放性实验室;实验指导人员结构合理,实验教学效果较好;对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开出、实验室开放、实验指导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⑦加强实习实训教学建设,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有足够的时间、经费及措施保障,并对工作情况、取得的效果等进行分析。
⑧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教学,确保将社会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时学分,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并把教师参加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统计分析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划、学时学分、指导教师工作量及其实施情况。
⑨加强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教学建设,确保教学任务的落实及规范执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的规章制度,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过程管理,使选题紧密结合教育、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确保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习、实验、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对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在实习、实验、实训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统计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及质量情况。
⑩负责“专业与课程建设”一级评建指标任务的统筹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撰写、修改所负责一级指标的分析材料及自评报告。
⑪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专业与课程评建、支撑材料、备查材料和相关原始档案材料建设。
5.质量管理指标建设专项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相 艳
组 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处长
成 员:组织部、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院长(系主任)
秘 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副处长
(2)工作职责
①负责对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教学管理队伍结构与服务意识、教学管理队伍培训等情况进行分析。
②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培训,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
③统计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学管理研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④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完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确保教学质量可控、可评价和可改善。
⑤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及制度建设,利用教学状态数据库开展对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控,加强教学全过程监控,扎实做好专项评估和教学督导工作,构建与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长效机制。
⑥负责“质量管理”一级评建指标任务的统筹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撰写、修改所负责一级指标的分析材料及自评报告。
⑦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质量管理评建、支撑材料、备查材料和相关原始档案材料建设。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指标建设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栾高明、刘宏佺
组 长:学工部(学生处)部(处)长
成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招生就业处、 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系主任)及各院(系)总党支书记
秘 书:学工部(学生处)副部(处)长
(2)工作职责
①制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政策与措施,开展行之有效的学风建设活动,并做好各项活动总结。
②营造良好的学生学习氛围,确保学生学习主动、奋发向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考风考纪,并做好相关情况分析与总结。
③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制定促进相关工作开展的规划、计划、制度、文件及措施;做好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指导,积极搭建学生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平台,确保学生参与面广泛,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负责对学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调查分析。
④负责学校班级兼职班主任(指导教师)、专职辅导员配备,确保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负责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机构设置和教师配备,按师生比不低于1:5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不少于2名,并设置相关机构。
⑤负责配备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确保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1:500。
⑥制定、完善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建立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的机制。
⑦开展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与效果评价;建立跟踪调查毕业生发展情况的制度,并形成相关调查报告。
⑧负责“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一级评建指标任务的统筹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撰写、修改所负责一级指标的分析材料及自评报告。
⑨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评建、支撑材料、备查材料和相关原始档案材料建设工作。
7.教学质量指标建设专项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相 艳、栾高明、刘宏佺
组 长:教务处处长、招就处处长
成 员:学工部(学生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系主任)及院(系)党总支书记、体育系系主任
秘 书:教务处副处长 招就处副处长
(2)工作职责
①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及满意度调查分析。
②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实施学生德育教育方案,并对其成效进行分析;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并对其效果进行统计、分析。
③对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能力情况进行分析。
④加强体育教育,确保学生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85%,负责《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统计,分析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开设艺术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并分析其成效。
⑤开展学生学习状况的调查及分析评价。
⑥开展教学质量的社会评价。对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认可度进行统计,负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的调查,确保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满意度较高。
⑦负责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的统计、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调查。
⑧开展就业质量分析,包括就业面向与学校培养目标符合度、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毕业生对就业岗位适应性以及后来发展状况调查分析。
⑨负责“教学质量”一级评建指标任务的统筹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撰写、修改所负责一级指标的分析材料及自评报告。
⑩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支撑材料、备查材料和相关原始档案材料建设工作。
8.督查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王 凯
组 长:组织部部长
成 员:纪委监察处、工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等部门负责人
秘 书:组织部副部长
(2)工作职责
①负责督查各单位评建工作进展和评建人员工作状态,督查评建工作中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②负责对各单位评建工作进行考核。制定工作纪律要求和奖惩措施,表彰先进,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并进行组织处理。
(五)院(系)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工作组
各教学院(系)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总体安排及实施方案成立本院系合格评建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学校的评建工作方案和年度评建工作部署。
2.制定本院(系)评建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及时检查评建任务落实情况。
3.负责本单位评建工作的开展。
4.接受学校评建办评建工作的指导、验收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外部检查及评估。
5.根据任务要求制定评建整改工作计划。
6.主动开展评建工作校内外交流、考察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评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7.撰写本院(系)评建工作自评报告及各类综述分析材料。
8.负责本单位评建档案材料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评建材料目录拟定本单位材料目录,做好评建支撑材料、相关教学原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向学校评建办提供所需资料。
四、评建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及教育厅的评估工作安排,结合学校评建工作现状,我校评建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和工作任务如下。
(一)合格评估部署与建设年
1.时间
2016年5月—2016年12月
2.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评建工作方案。制定、印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具体措施。
(2)完善评建工作运行机制。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领导小组和八个专项工作组等机构。
(3)召开学校评建工作动员会。总结学校2013——2015年评建工作,对搞好2016——2019年评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进一步明确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与任务要求,形成良好健康的舆论导向及评建氛围。
(4)各院(系)和各部门制定本单位评建工作实施方案。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学校评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学校评建工作总安排、总任务,制定并提交本院(系)、本部门评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
(5)加强学校办学特色培育工作。认真研究确定能够凸显我校地方性、师范性和应用型办学特色定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启动完成校内“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史馆”、“生物技术与食品加工工程中心”、“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核心价值观培育与红色文化基因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书画展览馆”等筹建工作。
(6)开展全面建设。各专项建设工作组、各单位按照学校评建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定位及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生师比;加强教学条件建设,改善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所占比例等核心指标达标建设,加大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教学建设力度,加强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促进专业体系和结构更加优化,使课程体系更加合理,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水平;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并完善校、院(系)两级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基本教学质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
(7)强化实践教学软硬件建设。加大实践教学条件投入,完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建设,促进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及教学质量的提升。
(8)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做好学校2016年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工作。组织完成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及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工作,形成《学校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完成《2015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
(9)做好年终评建验收工作。评建办制定年度验收评估方案,各院(系)各职能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和年度评建任务开展自评自查,做好相关数据库与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查漏补缺工作,建立相关资料与信息库,完善评建档案材料框架体系和评建档案材料建设,撰写自评报告,接受并完成年终评建检查验收工作。
(10)完成学校年度本科教学合格评建自评报告。评建办在对各院(系)、各部门验收基础上,形成《学校2016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自评报告》,建立校级评建档案材料框架体系,并按照专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做好整改建设工作。
(二)合格评估建设与达标年
1.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2.主要工作任务
(1)编制2017年评建工作计划。评建办按照上一年度验收专家意见建议和整改方案,制定2017年度评建工作任务书,明确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及评建任务,各院(系)、各部门在学校评建工作总任务的要求下,进一步细化评建任务,制订好本部门的2017年评建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任务及工作目标。
(2)开展整改及达标建设。各专项建设组、各单位对照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2016年各项建设进行查缺补漏及整改建设工作,确保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39个观测点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按照“真实、规范、完整、科学”的标准,完善学校及各相关部门各类评建档案支撑材料的建设工作。
(3)初步完成凸显学校办学特色的项目建设。初步完成“校内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史馆”、“生物技术与食品加工工程中心”、“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核心价值观培育与红色文化基因传承协同创新中心”和“书画展览馆”等建设任务,并对各项目建设进行过程及阶段性验收。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做好学校2017年质量常态监测及年度质量报告发布工作。组织完成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及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工作,形成《学校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完成《2016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
(5)做好年终评建验收工作。评建办制定2017年达标验收评估方案,各院(系)、各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和年度评建任务开展自评自查,做好相关数据收集、统计及分析工作,完善评建档案材料框架体系,撰写各院(系)、各部门2017年评建达标自评报告,接受并完成年终评建达标验收工作;评建办负责形成《学校2017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自评报告》,进一步补充并完善校级评建档案材料框架体系。
(6)按照专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做好整改建设工作。
(三)省内专家预评估及整改提高年
1.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12月
2.主要工作任务
(1)成立省内预评估专项工作组,制定预评估工作方案。
(2)加大整改建设力度。各院系、各相关部门按照上年度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指标在上年度达标的基础上,均有所提高;加强过程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3)完成凸显学校办学特色的项目建设。完成“校内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史馆”、“生物技术与食品加工工程中心”、“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核心价值观培育与红色文化基因传承协同创新中心”和“书画展览馆”等建设任务,并对各项目建设进行验收。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做好学校2018年质量常态监测及质量报告发布工作。组织完成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及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工作,形成《学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完成《2017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
(5)撰写预评估自评报告。各职能部门、院(系)对照指标体系和年度评建任务开展自评自查,做好相关数据收集、统计及分析工作,完善评建档案材料框架体系,撰写各院(系)、各部门2018年预评估自评报告;评建办负责形成《学校2018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预评自评报告》,进一步补充及完善校级评建档案材料框架体系。
(6)学校组织校内专家组对预评估准备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检查完善学校、各单位接受预评估的相关材料,修改完善自评报告、校长报告,核实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做好迎接省内专家预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好专家接待方案,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展示工作,确定专家预评估考察路线,完善评建档案材料及学校宣传片和其他宣传材料,营造良好氛围。
(8)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学校评建工作进行评估指导。各院(系)、各部门配合专家在学校开展各项评估及考察工作。
(9)进一步整改。根据专家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查漏补缺,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要求以及预评估和自查自评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教育部评估合格要求。完善各项材料,修改完善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四)迎接教育部评估年
1.时间
2019年
2.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迎评方案。制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完善相应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阶段任务和各工作组、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迎评工作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序。
(2)认真开展学校自评自查工作。各院(系)、各相关部门对照上年度省内预评估专家的意见建议,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整改。
(3)完善评估材料。在上一年度预评估评建档案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筛选和完善校、院(系)两级评建档案材料体系,进一步规范评建工作档案材料建设,确保教学档案的规范性和原始性,确保支撑材料的系统完整性、编排结构科学合理性、评估时效性、真实性和对自评报告的支撑性;此外,还要做好各项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
(4)撰写并上传自评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和相关材料。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程序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基本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学校教学工作基本信息等材料的撰写及上传教育部评估中心,准备好专家前期调研和进校评估所需的相关材料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
(5)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安排做好专家进校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成立联络组,制定专家接待方案、宣传方案和应急预案,确定专家进校考察路线,准备好评估期间专家的接待、服务和其他相关工作。
(6)各院(系)、各部门配合好教育部评估中心专家组在校考察评估各项工作。
(7)开好专家见面会和专家意见反馈会两个会议;做好专家服务保障工作以及与教育部评估中心相关人员的协调、沟通联络及配合工作。
(8)给专家提供考察评估所需的案头材料、支撑材料、自评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等文件的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确保专家及时查阅学校评建材料。
(9)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
(10)组织学校各院(系)和各部门按照专家意见建议深入开展整改工作。
五、评建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
学校各级领导及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评建工作对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研读评建工作实施方案,正确把握合格评建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深刻领会指标体系内涵,对照方案,加强建设。在评建工作中要统一思想,人人参与,加强协作,全校一盘棋,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确保评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常态运行,注重过程
各院系、各部门要将评建工作与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正确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评建工作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评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合格评建与建设长效机制的关系,确保教学常态,注意发挥评建工作的过程效应,不搞临时突击,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
(三)问题导向,提高实效
要按照教育部合格评估方案、学校评建方案和年度评建任务要求,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明确评建任务要求和标准,以问题为导向,找出学校本科教学评建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自评自建工作,不断加强自我评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教学管理的规范建设、教学条件的改善、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上,切实提高评建工作实效。
(四)材料规范,数据科学
各单位应充分理解评估指标内涵,明确各类评估材料间的关系及形成规范,努力做到材料规范,自评报告观点明确、依据充足、结论可靠,教学档案要确保其规范性和原始性,支撑材料要确保其评估时效性、真实性和对自评报告的支撑性,专家案头材料应以准确、合理、方便为原则;严格掌握评估标准和数据统计口径,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要认真填报各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各类数据统计及分析要客观、准确、规范,符合评估要求。
(五)健全机制,强化督查
认真落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制度》各项要求,完善评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发挥评建办的组织、协调和材料审查汇总等作用,发挥专家组的指导、培训作用,发挥各专项工作组的统筹和督促作用以及各院(系)和各部门在评建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加强评建工作过程督查,及时解决评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评建工作的年度检查验收,完善评估结果反馈和工作改进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评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单位、个人的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以及部门经费和个人业绩津贴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其他
(一)《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及3个附件,请各单位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页下载查阅。
(二)请各院系、各相关职能部门于2016年7月5日前将本单位《××院系(部门)2016-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实施方案》(格式可参考学校评建实施方案)纸质文稿及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评建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校将对各院(系)及各部门评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确定,并作为验收评估院(系)和部门评建工作的依据。
评建办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长安校区办公楼326、330室)
联系人:李 平、罗小娥 电话: 81530225、81530158
电子邮箱:1017093834@qq.com
附件:1.学校办学核心指标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职能部
门指标体系与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含各职能部
门合格评估指标及标准相关说明)
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院(系)
指标体系与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含各院系合格
评估指标及标准相关说明)
(以上附件请从学校网站或质评处网站下载)
抄送:校党政领导。 |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