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质评函【2016】4号
为了进一步促进本科专业课程建设,促进课程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本科教学评建工作的计划安排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陕师院〔2013〕13号)以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首批本科专业课程评估实施方案》(陕师院督评函【2015】7号)对本科专业课程评估的要求,特制定本评估验收细则。
一、评估验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1日下午2:00——5:00
地点: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二、评估验收原则
1.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2.按照验收重点内容,公布评估验收方案、指标体系、验收专家组成员及验收程序,对课程进行客观、科学评估。
三、评估验收组织机构和职责
1.评估验收专家组
组 长:相 艳
副组长:杨明权
成 员:崔 锐 何兆华 王汉屏 司存瑞 葛公文
联络员:罗小娥 刘 谨
联系电话:81530158
2.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学校课程评估实施方案,了解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熟悉验收程序和方法,把握验收重点及各项指标内涵。
(2)评估验收专家组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首批本科专业课程评估实施方案》(陕师院督评函【2015】7号)文件要求,对相关院系课程评估工作的自评报告、评价结果等进行评估、打分,归纳成绩和优势,提出问题和不足,得出评估验收结论。
(3)联络人员及时对各专家评分进行汇总、统计。
四、评估验收内容和标准
1.课程评估工作指标体系所涉及内容(附件1)。
2.课程评估自评报告。
3.课程评估指导性佐证材料(附件2)。
五、评估验收程序和结论
1.材料展示
质评处将各院系提交的课程评估材料陈列在第四会议室。
2.召开专家组会议
介绍前期准备工作、学习有关文件及标准;对专家组进行任务分工,宣布课程评估验收相关要求。
3.集中审阅材料
课程评估验收专家组按照任务分工进行评估验收。
4.召开专家评议会,得出结论
(1)专家组召开评议会,对各院系课程评估材料进行打分(附件3)。
(2)工作人员汇总、统计专家打分结果(附件4)。
(3)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具体见附件1说明部分。
七、注意事项
1.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操作,确保课程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2.评审期间,参评单位应回避;
3.评审专家组的成员不得将评审的具体情况,包括评议意见、争论的问题及个人发言内容向外泄露。
4.参评单位如对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异议,或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质评处递交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经评审专家组研究审议后,做出决定,并予以答复。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暂行)
附件2:课程评估指导性佐证材料
附件3:课程评估专家打分表
附件4:课程评估专家打分结果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