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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评建工作专题系列推进会(四)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量:   分享到:

3月17日下午14:30,学校召开了第四次评建工作专题推进会,就“专业与课程建设”指标进行了专题研究。校长王志刚、校党委副书记栾高明、副校长相艳出席了会议,学工部、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质评处 、人事处、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院(系)院长(系主任)以及评估专家、党政办、教务处、质评处相关人员共计4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相艳副校长主持。教务处处长崔锐汇报了专业与课程建设一级指标的建设情况;质评处杨明权处长对“专业与课程建设”下3个二级指标、8个观测点及其22个方面的标准及其内涵进行了解读说明;相关部门、各院(系)负责人和评估专家对指标内涵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会校领导就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王志刚校长在讲话中突出强调了专业与课程建设在评建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王校长作了题为《转型发展中的专业与课程建设》的讲话,对相关部门和各院(系)提出了四点要求:

第一,要强化专业建设。要构建适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专业体系,不断提高学校专业建设服务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方人才培养需求和服务地方科技文化需求。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认真实施学校“十三五”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立足办学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专业集群;二、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按照“先进的专业建设理念、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高水平的专业教师队伍、完备先进的教学条件、高效的教学管理、鲜明的专业特色和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的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创建一流专业,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三、尽快研究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充分发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与培养项目的示范作用,推进学校专业建设上水平、上台阶,提高学校专业竞争力。

第二,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院(系)主要负责人作为专业建设责任人,要明确每个专业应具有的知识结构目标、专业能力目标和综合素质目标等核心素养目标,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及发展为导向,遵循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优化,要将学校办学思想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中;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明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体现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在培养方案中对人才培养模式要有明确的表述。

第三,要强化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构建和完善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为一体的课程体系。一、树立“以生为本、能力为重”的课程建设理念,这是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的先导;二、完善课程体系,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在课程设置上,坚持以能力培养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哪些知识和能力为出发点,这是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三、制定课程质量标准,这是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四、加强教学团队和课程负责人队伍建设,这是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的关键;五、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应用及实践能力培养,这是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的根本;六、重视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及质量;七、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八、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方式;九、重视课堂教学育人主这个渠道作用,各类课程要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十、要重视课程特色教材建设;十一、加强课程管理与文件建设,加强课程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建设;十二、重视课程评价与质量改进。

第四,要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要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要针对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经费投入不足、学时学分及毕业论文(设计)达不到人才培养要求等薄弱环节,加强实践教学标准、实践教师队伍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建设及管理,确保各类实践教学达到并超过评估要求,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二、根据专业、课程特点推动实验课程改革,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减少验证性实验,建立开放实验室;三、加强教师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改革目前教育实习的组织方式;四、加强与企业、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做好实习实训工作,同时做好各年度实习实训基地统计及分析工作;五、要将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加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加大学生暑期参加社会实践与调研的力度;六、要加大课程考试试题中主观性试题的分量,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七、毕业论文(设计)要真题真做,要保证50%的毕业论文(设计)在社会实践和实验中完成,从而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相艳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处理好工作与材料的关系,工作是基础,材料在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要特别重视和及时、规范整理原始材料。二、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做到知行合一,院(系)要加大对学校制度及措施的落实力度,要加强教学方法改革,加大教学管理改进力度,确保经得起专家检查。三、处理好教务处与各院(系)的关系,教务处作为专业与课程指标建设的统筹单位,要及时吸纳校领导和专家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模式提出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建设,做好公共课程统筹管理;各院(系)要结合专业特点,侧重加强专业及课程内涵建设,制定、实施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和教学建设情况及时进行反思。四、处理好教学基本规范与教学改革的关系,回归常识,注重常规,加强教学规范建设,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五、学校评建办(质评处)要组织专家针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指导工作,加强评建工作指导的专业性。

(供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撰稿人:李平 审稿人:杨明权 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