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年度本科教学评建工作验收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29     浏览量:   分享到:

陕师院评建办〔2016〕6号

 

按照学校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实施方案》(陕师院党【2016】3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各院(系)、各部门2016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评估。根据学校评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验收评估方案。

一、验收评估目的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建原则,通过验收评估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2016年评建工作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检查验收的引导和督促作用,为制定2017年“建设达标年”评建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二、验收评估依据

学校依照以下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评建工作实际,对各单位2016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一)上级有关政策文件

1.《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及其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文件;

3.《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高[2004]2号)文件。

(二)学校相关文件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实施方案》(陕师院党【2016】33号)文件;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陕师院党〔2016〕7号)文件;

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档案材料建设规范》(陕师院督评函【2014】4号)文件。

三、验收评估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6年评建工作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与专家组。

1.验收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付建成  王志刚

副组长:相  艳

成  员:朱选朝  王 凯  栾高明  文 明  刘宏佺  唐 宏  雷重浩

2.职能部门验收评估专家组

组  长:王志刚

副组长:王  凯

成  员:杨明权  王汉屏  司存瑞  葛公文 王越群

联络员:李  平

3.院(系)验收评估专家组

(1)第一组(文科组)

组  长:相  艳

副组长:祁占勇

成  员:崔  锐  贾少玲  杨令平  葛公文  杭  勇

联络员:罗小娥

(2)第二组(理科组)

组  长:文  明

副组长:史保怀

成  员:李应乐  贺继康  曾  凯  王汉屏  司存瑞

 

联络员:刘  谨

四、验收评估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检查验收对象

1.职能部门(18个)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发展规划处、团委、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

2.教学部门(14个)

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学前教育系、学前教育二系·音乐系、学前教育三系·美术系、学前教育四系·环境与资源管理系、学前教育六系·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系、中国语言文学系、政治经济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数学系、化学与化工系、体育系。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1.职能部门主要验收评估主要内容

(1)部门2016——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实施方案。

(2)部门2016年教学评建工作自评报告。

(3)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有数据填报任务的部门需撰写此报告)。

(4)部门2016年教学评建工作实际成效。

(5)部门评建档案材料的建设与整理情况。

(6)部门2017年评建工作计划。

2.教学单位验收评估主要内容

(1)院(系)2016-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实施方案。

(2)院(系)2016年教学评建工作自评报告。

(3)院(系)2016年教学工作实际成效。

(4)院(系)教学评建档案材料建设与整理情况。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与管理制度、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教学手册、教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报告、作业,考试安排、学生活动等原始教学管理材料,及其整理分析材料。

(5)院(系)2017年评建工作计划。

五、验收评估安排

1.各部门、各院(系)自评自查(2016年12月8—25日)

各部门、各院(系)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实施方案》和本验收评估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做好迎接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学校验收评估(2016年12月26—28日)

验收评估程序如下:

(1)部门、院(系)评建工作汇报(职能部门限时15分钟)。

(2)专家组查阅材料和召开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只在教学部门召开)。

(3)专家组现场反馈验收评估意见(职能部门统一反馈)。

验收评估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

六、验收评估结论与奖惩

1.验收评估结果评定

验收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从各院(系)中评选2个评建优秀单位,从相关职能部门评选出2个评建优秀单位。

2.通报验收评估结果

学校对验收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印发《学校2016年评建工作自评报告》。

3.将评建验收评估结论及评优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

学校将把各部门2016年评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评建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评建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取消评优资格,并接受相应的问责。

七、验收评估要求

1.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评估,按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部门、各院(系)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和PPT,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时间之内。

3.各部门和各院(系)教学评建自评报告的三分之一的篇幅要写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4.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档案材料建设规范》(陕师院督评函【2014】4号)要求,认真做好评建材料的整理工作,为今后的评建材料打好基础。各部门、各院(系)必须提供的材料须附有详细的材料目录,各院(系)提供2016年的教师教学手册、教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报告等的原始教学材料不得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

5.各部门、各院(系)在学校验收结束后的三天内,将修改后自评报告和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送交校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职能部门检查汇报在行政楼第四会议室进行。各职能部门提前一天将材料送至行政楼第四会议室。各院系的检查汇报在各院系进行,请各院系提前一天将检查汇报的地点报校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检查验收由校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联 系 人:李  平  李博超 (行政办公楼326室) 

联系电话:029-81530225  邮箱1017093834@qq.com     

 

附件:

1.2016年职能部门评建工作验收评估日程安排

2.2016年教学单位评建工作验收验收日程安排

3.2016年度职能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表

4.2016年度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表

5.2016年职能部门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自评报告范式

6.2016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自评报告范式

7.2016年职能部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8.评建材料提交清单

9.2016年职能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专家验收评估打分表

10.2016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专家验收评估打分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