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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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2     浏览量:   分享到:

陕师院评建办〔2016〕3号

 

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2019年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实施方案》(陕师院党【2016】3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教学评建工作,学校特邀请教育部评估专家、长安大学原副校长翟振东教授为我校作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4日(周四)下午:14:30

2.地点: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二、内容安排

报告题目:新建本科院校推进教学评估工作的几个问题

三、主持人

副校长 相艳

四、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各党政群部门、培训机构、教辅机构副处级以上干部;

3.各院(系)副处级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评建秘书;

4.学校教学督导专家;

5.学生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人事处科级干部;

6.教师代表(每个院系选派5名教师);

7.学生代表(每个院系选派5名学生)。

、相关要求

1.请各院(系)及各部门安排好本部门教学和各项工作,各院(系)及各部门负责人按要求通知参会人员,准时参加报告会议并做好会议笔记。

2.请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5分钟在学术报告厅门口签到。因故不能参会者,需提前向相关领导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周四下午有课的教师、学生照常上课。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